1. 如需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请于2023年5月11日前完成居民医保参保,2023年5月19日前完成居民医保缴费,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2. 系统切换期间,职工医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业务不受影响,可正常办理。
3. 系统切换期间停办相关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南京医保服务热线:025-12393;南京税务服务热线:025-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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