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根据此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管理中心、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联合印发《关于明确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苏社险管函〔2023〕1号),明确:“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 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3年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转自|江苏人社

来源: 江苏新闻


猜你喜欢:
  • 支付宝健康金怎么领取 这些方法要掌握
  • 美菱全自动洗衣机操作方法
  • 小鳄鱼是什么牌子
  • 洗衣机脱水转速慢怎么回事
  • 家志(家志昌)
  • 首付必须要转到一张银行卡吗 答案如下
  • 冬天也有蚊子怎么办(光催化剂灭蚊器的使用方法)
  • 平台投资提现要交个人所得税多少 详细情况如下
  • 树兰医疗港股IPO 去年营收近18亿元 业绩如何 看具体数据
  • 可爱的游戏网名(好的游戏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