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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股票前三季度都增长,年报增长率低,是股东分红卖股票,周三、周四两日大跌,普利制药(300630)股价重挫近30%。在周三股价重挫11.49%后,公司火速披露了年报及一季报业绩预告数据,两份报告数据均实现增长,但对公司股价的影响却显得十分无力。二级市场上,公司4月14日放量大跌19.31%。龙虎榜数据显示,四家机构合计卖出2.88亿元。
年报、季报双增长
盘面显示,普利制药股价周三、周四连续两日大跌28.58%,股价从40.79元跌至目前的29.29元。普利制药是专业从事药物研发、注册、生产和搜毁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涉及原料药、固体、针剂药品的生产,为原料药和制剂产业链一体化的制药企业,涵盖抗过敏类药物、非甾体镇痛抗炎类药物、抗生素类药物、消化类药物等领域。
在周三公司股价重挫11.49%后,当日晚间公司火速披露了年报及一季报业绩预告数据。其中,2021年业绩快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世棚备业收入15.09亿元,同比增长26.94%;实现净利润4.11亿元,同比增长0.84%;基本每股收益0.94元。与此同时,公司4月14日还披露了一季报业绩预告数据,今年1-3月,预计实现净利润15154.94万元-16367.33万元,同比增长25%-35%。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正和漏常,公司继续加强国内与国际市场开拓和管理,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稳步增长,经营业绩实现稳步提升。”另外,普利制药预计,一季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约为1328.69万元,影响较小。
证券代码:300630证券简称:普利制药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23099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普利转债”将于2022年2月9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10张“普利 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4.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星期二) 3.付息日:2022年2月9日(星期三) 4.除息日:2022年2月9日(星期三) 5.“普利转债”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 1.5%、第五年2.0%、第六年2.5%。 6.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21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8日, 票面利率为0.40%。 7.“普利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2月8日,凡在2022年2月8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2年2月8日(含) 前卖出本期债券唯大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 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8.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年2月9日 9.下一年度票面利率:0.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06号”文同意注册,海南普 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制药”或“公司”)于2021年2月9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 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85,000.00万元。根据《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岩哗 和《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22年2月9日支付 “普利转债”的第一年利息,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简称:普利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3099 3.可转债发行量:85,000.00万元(850.00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85,000.00万元(850.00万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1年3月8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年2月9日至2027年2月8日 8.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年8月23日至2027年2月8日 9.债券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 第五年2.0%、第六年2.5%。 10.最新转股价格:46.02元/股 11.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 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 日。即2021年2月9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2021年2月9日)起每 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粗山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12.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5.可转债信用评级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的《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 报告》(中鹏信评【2020】第Z【802】号01),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级,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21年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 【2021】跟踪第【487】号01),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可转债 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普利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1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8日,票面利率为0.4%,每10张“普利转债” (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00元(含税)。 对于“普利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 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 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3.2元(不含税);对于持有“普利转债”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和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10张派发利息 人民币4元(暂免征税);对于持有“普利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自行缴 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4元(含 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 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星期二) 2.付息日:2022年2月9日(星期三) 3.除息日:2022年2月9日(星期三)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2年2月8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利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 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 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年12月31日,2021年11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2021年34号)正式确认,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 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公司不代扣代缴。
以下是一些胸科医疗行业上市公司的例子:
1、普洛药业(300630.SZ):主要从事肺癌、食管癌、胰腺癌等恶性肿瘤的治疗研究和生产陆埋销售。
2、陵碧赛诺菲(600211.SH):主要从事呼吸、消化、神经系统等疾病的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3、大参林(603233.SH):主要从事中药饮片、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产品的生产和销早汪蚂售,其中包括一些胸科疾病的治疗产品。
是
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08月13日。公司主要经营包括药品燃缓嫌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是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杭州的全资子公司。[2]
2021年浙江普利被杭州市科技局认定为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哪毕研发中心(工业类)。[1]
公司名称
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外文名
ZHEJIANG POLY PHARM. Co.,LTD
成立时间
2003年08月13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皮手的法人独资)[2]
公司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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