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有公章的借条不属私人借款 福州的吴先生手上有张借条,上面既有杨女士的签名,也盖有某餐饮公司的公章。日前,吴先生把杨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杨女士支付欠款及利息。   鼓楼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吴先生曾持该单据到某餐饮公司出纳处领取利息,而杨女士是该餐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授权行为所产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本案当事人。所以,吴先生与杨女士之间的借款关系不成立。

猜你喜欢:
  • 短线异动快速选股方法
  • 净值型理财产品安全吗 详细情况如下
  • 植物黄油和黄油的区别
  • pi币总量
  • 孟羽童回应简介是前500强董事长秘书 其实年收入多少?
  • 天然气缴费号码在哪看
  • 农业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
  • 12306积分怎么用?12306积分兑换车票方法
  • 平安车险免费救援服务有哪些
  • 座机怎么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