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是指基金发起人向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表示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对基金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清算后剩余财产取得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凭证。基金份额净值等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额。 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采用其他运作方式的基金,如果需要上市交易,授权国务院另作规定。因此,本章所说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专指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是指经基金管理人申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挂牌,采用公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买卖。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与证券及其他金融领域关系密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核准。从本质上讲,基金份额是广义上的证券的一种,因此,本条关于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核准的规定与证券法关于证券上市交易核准的规定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