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咨询:法院宣判后,要他连息在7日内还清,他就是不还,我审请了强制执行,以过去半个多月了法院还没消息.请教,法院要多长时间才能帮我把钱要回来.谢谢

  安徽民主律师事务所王健律师回复:法律上对执行期限虽然有规定,但对申请人来说并没有实质意义,因为实践中法院对长时间执行不到位的案件一般作中止执行处理,反而让案件搁置了。我的看法,能否及时到位取决于多种因素,比如对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你是否提供了财产线索,法院的执行力度等。除非在诉讼过程中已经采取了保全措施,否则半个月是不可能有结果的。

  【相关阅读】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猜你喜欢:
  • 股市冲击事件对投资者有哪些影响 投资策略需要及时调整
  • 海信电视连接手机教程
  • 三原色是什么(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原色是指红、绿、蓝。)
  • 助听器的原理与功能
  • 空调电辅热夏天能否打开
  • 2018年1月19日铂金价格多少一克_铂金价格查询
  • recci是什么牌子
  • 华夏丽人卡有什么好 主要有这些作用
  • 冰箱显示e0是什么原因
  • 累计专项扣除包括哪些 主要包括这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