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分两次还 诉讼时效怎样算? 问:我的一位朋友2008年跟我借了3万元钱,我们当时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借款分两期偿还,第一期2008年10月1日前还15000元,剩余的15000元钱2009年10月1日前偿还。但到现在他一分钱也没还,我想起诉他要钱,请问这种分期偿还的借款协议,诉讼时效期间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律师诊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者延长的情况下,你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2009年10月1日起计算,到2011年10月1日届满。

猜你喜欢:
  • 吹风机负离子是什么意思
  • 借记卡介质状态不正常是什么意思 有哪些原因
  • 信用卡状态异常怎么回事
  • 2021公积金按月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必备资料一览
  • 有一部分基金没到7天爆仓
  • 二手房交易怎么给钱最安全 一定要做资金托管
  • 电视该设备未通过认证
  • 纪念币忘记兑换了怎么办 这些事项需要注意
  • 基金巨额赎回个人能受益吗,分以下两种情况
  • 买保险只能在本地买吗 买保险要买本地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