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第43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主要原因是他们较容易取得相关上市公司的消息,造成内幕交易,又或者以其他形式牟取不合法收益,为防止这种事情发生,他们买卖股票是被禁止的,对于他们只允许买卖基金。而对于其亲属等则没有这种限制。 猜你喜欢:
  • 请问在我的生日月,中信银行信用卡的积分如何累计?
  • 如何挑选低价超跌潜力股
  • 白鲸的特点(白鲸额头突出光滑,唇线宽。)
  • 虾可以放微波炉加热吗(虾的营养成分高吗)
  • 车辆抵押贷款对车辆有要求吗,车贷需要抵押车辆吗?
  • 民间借款利息税怎么算
  • 车险购买哪些险种比较合理 车险一般买哪几种险种比较划算
  • 井矿盐可以食用吗(岩盐矿区多采用钻井水溶性开采法)
  • 买股票在异地能开户吗 支付宝可以股票开户吗
  • 格力加湿器不喷雾是什么原因